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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玉英 大约在零二年或零三年,迁户口时派出所说我炼法轮功,不给我落户。后来我姐夫(已故)去找派出所长,将我户口落下。我姐姐说,当时姐夫替我写了“保证。”声明:代写的“保证”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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