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连成珍
我是1996年得法的。由于没有学好法,私心重,在外孙参军的问题上说了“不学、不炼”。通过学法,认识到自己是走了邪恶安排的路,非常后悔。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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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2/215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