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泽清
以前烧了大法书,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2/215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