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克艳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镇压法轮功以来,我做了几件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镇压开始时,单位让我交书,我交了一本《转法轮》。去北京回来后,我又在派出所所写的材料上面签过字。以上行为是我学法不深,怕心重造成的,现声明作废。请师尊原谅我,我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信师信法,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2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