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兰
2009年7月20日,邪党派出所恶警到我家,当时由于怕心,顺从了邪恶,作了“不修炼”的“保证”,全部作废。过后非常后悔。今后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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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5/215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