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华
零九年十一份的一天因没守住心性,说了“不炼”这句话,以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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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5/215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