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改莲
自己一九九九年7.20以来,在单位的压力下,因怕心很重违心的写了和恶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保证”,助纣为虐。现在声明:我写的“保证”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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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5/215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