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栾日玲
九九年7.20迫害时,因为怕心重,在“保证书”上签了名,从此以后不炼了。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声明:我在“不炼了的保证书”上签的名作废。从新修炼,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5/215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