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朝芳 2010年1月1日
2002年受迫害,我因学法不深,怕心重,出卖了同修。邪恶利用亲人要我写“保证”,由于正念不足,我写了“保证”。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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