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孔月、王秀玲 2010年1月1日
警察问我“还炼不炼功了”,我说:“在炼功点不炼了在家炼”,他就在笔录上写“我不炼了”,我在此郑重声明:我说过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话全都作废。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修炼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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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6/215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