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石俊华
迫害初期,我曾先后三次违心的向邪恶写过所谓的“保证书”,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6/215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