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东兴、潘学龄 2010年1月2日

    我的父亲被非法关押、迫害,我和母亲要去监狱探望,但“六一零”要求探望必须要有“不炼功”的证明。我的姑姑找了相关人员开“证明”,但“六一零”要求必须见本人,于是我和我的母亲去了。我当时由于怕心,没有讲真相,我母亲附和着他们,说了“不炼了”之类的话。我和母亲的这种行为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我们严正声明:以上向邪恶妥协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们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7/21581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