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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周艳玲、田春泽

    2009年11月19日,两名警察来家,问我以前是否炼法轮功,我说:“以前炼,现在不炼。”因为怕心,让恶警做了笔录,我爱人替我签了字。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9/215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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