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美花
以前向邪恶签的名,99年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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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9/215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