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会兰
在县公安分局恶警们的非法审问中,配合邪恶签字、按手印,特此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9/215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