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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振书 自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我和妻子、弟弟、弟媳、妹妹都相继被关進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我从看守所出来后,在各种人心和强烈的怕心驱使下,给看守所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并给单位写过好几次“悔过书”、“保证书”,而且烧过大法书及师父照片,还用人心劝弟弟、弟媳、妹妹,让他们写“悔过”及“保证书”,还有一次在镇政府骂过师父,给大法造成了很大损失。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违背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弥补过错,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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