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秀凤 2010年1月6日 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时,村干部找我签字,还三番两次找我要书,我交了一本《转法轮》。后来,他们又找我签“五书”,我想我可不能签,让孩子签,应付一下就行了。现在我真正认识到此事的后果和严重性,特此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多学法,认真做好三件事,弥补罪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