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宫丽华 2010年1月5日
我由于怕心在戒毒所写了“遵守戒毒所的规章制度、不炼功”,还在迫害我的东西上签字。特此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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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11/216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