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葛殿龙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期间,由于怕心当时给邪恶写了“保证书”并签了字,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通过近期学法认识到,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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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12/216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