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丽洁 2010年1月6日
我由于学法不深,怕心重,曾受邪党欺骗辱骂过大法。为此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随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12/216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