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唐任珍 2010年1月9日 我在2001年10月2号早上,出去贴大法不干胶真相,被邪恶110发现抓到派出所要我写笔录,当时我不配合邪恶,我说我不认识字,邪恶代我写我不说话,没办法。最后强迫我签上自己的名字,这个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自己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