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连美 2010年1月12日
几年前因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邪党的邪恶人员让我在搬迁手续上签上“不炼功”的字,当时我没有亲自签字,是我丈夫替我签了字,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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