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毓萍 2010年1月13日

    九九年七二零那天,我到省委证实法后被当地派出所迫害,要我写“不炼功”保证。当时我写了一个“认识”,表示“不到外面炼功”。九九年十二月份,我到北京证实法后被迫害到看守所,邪恶强迫我写“四书”,我用人的办法又写了一个“认识”。二零零零年,邪恶又强迫我写“三书”,不然就送精神病院和洗脑班。当时我丈夫见我不写,便象疯了一样,把我的脖子压在铁窗上打我。由于正念不足,我痛苦的写了个“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我是一个大法弟子怎么能妥协呢,这是一种耻辱,我边哭边回家,哭了三天三夜。我做错了,对不起师父。严正声明:以上妥协邪恶时所写的“保证”、“认识”等全部作废。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18/21644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