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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花 2010年1月1日 我从1998年11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1999年7月20日中共镇压时,我在邪恶的逼迫下,违心地把一些大法书交给了恶党,还写下了“不学”的保证。从那以后,我和常人一样,也不做大法的事。2009年,我看了师父的各地讲法后,终于觉悟了,是师父把我从污泥浊水中捞了起来,不知师父为我承受了多少魔难,付出了多少心血,自己以前做的太对不起师父。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担当起我应负的责任,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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