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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陆长林 2010年1月13日

    在七二零邪党迫害法轮大法期间,由于学法不精進,我把《转法轮》书和师父法像交给了邪党,在派出所人员写的材料上签了名,还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并被胁迫上楼進行摄像,在无奈情况下说“不炼法轮功了”,给大法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做、所说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18/216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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