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敬 2010年1月13日
7.20时,我所在单位要我们几位修大法的同修揭批法轮功。当时我没有按它们要求做。我在写的材料中洪扬大法,但是到结尾,我写到“跟邪党走,听邪党话”,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我今后,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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