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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孔晶 2010年1月12日

    零九年十二月末,我被警察找去问话,它在笔录上写着“我不习炼法轮功”,并让我在笔录上面签字,我在纸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在最关键的时刻为了保全自己,我没能证实大法,干了旧势力高兴的事儿,现在感到无地自容。我自己不知精進,纵容自己的惰性,三件事做的差。在此声明:我给邪恶签的名字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19/216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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