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翠娥
县公安局抓我送监狱时,它们写了我传送真相材料的清单,让我签字,我不肯签字、又要我按手模,我不肯按指模,他们就扯了我的手去按了指模。今天我特此声明我按的这个指模作废。我要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8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20/216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