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勾丽君、董文玲 2010年1月13日
本人于2005年3月在派出所所抄写的邪党书内容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要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22/216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