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华
我在2009年7月20日被派出所抓捕迫害,在派出所里我所说和所写的“保证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23/216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