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长庆 2010年1月14日
本人于1999年7月,在公安邪恶人员的高压逼迫下,在他们已写好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名。现在声明签名作废。本人将继续修炼法轮大法,坚定跟师父走,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24/216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