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喜阳
在前段时间发生的迫害中,我被强迫所签的“保证”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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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24/216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