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惠琴 2010年1月17日 二零零零年,我带着求圆满的心去北京证实法,结果被邪恶钻了空子,被非法送到当地拘留所。当时我法理不清,为了回家,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不久,我被非法教养三年,因受邪悟理影响,写了“悔过书”,并被洗了脑,还给邪恶送了一面锦旗,配合邪恶照像、按手印。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只走师父安排的路,精進实修。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