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小香 2010年1月15日
2009年7月24日,乡政府派出所邪恶上门干扰,我不在家,家人代签了字。是因为自己有怕心,学法不够,正念不足,让邪恶钻了空子。声明:家人代向邪恶签的字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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