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狄维艳 2010年1月19日 99年7.20邪恶迫害法轮功后,我做过大错事,被恶警逼着签了字,写了“保证书”,并在拘留所、劳教所等邪恶的地方抄写了“三书”。那是在酷刑下,邪恶写好后逼着我抄的。那时我因学法少、法理不清、怕心重、人心多,没有做到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因而做过很多错事。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请慈悲的师父原谅。以后我一定珍惜大法和这万古的机缘,用大法归正我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三书”等全部作废。永远跟着师父走,做个真修弟子,正念正行,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