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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槐香

    2003年,我因发放同修给的真相资料被人举报,公安局找我,我又说出了一个同修,并配合邪恶按手印、照像,做了对大法抹黑的事。我错了,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同修。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学好法,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圆满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28/217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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