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香 2010年1月22日 我不争气,曾经烧过师父的录像带、录音带、法轮章。二零零五年腊月十五日,村书记带领四男二女闯入我家问我炼不炼了,炼就带走。他们抬头看见我家挂着师父的法像,叫我拿下来。由于学法不深,怕心太重,我就拿下来了,就这样被他们都拿走了。我现在想想后悔莫及,严正声明:向邪恶妥协的行为全部作废。走好最后修炼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