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常新 2010年1月2日
1999年7月20日期间和同修進京上访,半路被警察截回到乡政府,被迫签了字,又交了400元钱才放我回家。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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