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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会兰

    2009年9月28日,区公安局恶警来我家写了东西,我也没有看是什么,就按了手印。郑重声明:我给它按的手印作废。坚定正念,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30/217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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