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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玉珍 我在1998年“五.一”节前后喜得大法,在1999年7月21日到省政府上访,被公安局押送后,在公安人员的强制压力下,由别人代写了“保证书”,虽然内容不清楚,在正法时期深知以前做的不对,我心情万分沉痛,愧对师父慈悲普度。现特此声明以前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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