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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邵淑芹 2010年1月18日 我于97年得法,由于学法炼功一直不精進,法理不清,悟性差,所以听别人说什么就相信,遇事不动脑,对法犯了罪,烧了《中国法轮功修订本》一书,并且在99年邪恶迫害大法时向单位交了一本《转法轮》。现在想来,以上做的两件事都是对大法的犯罪,真是愧对师尊、愧对大法。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将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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