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万翠 2010年1月25日
2001年被邪恶非法绑架时,邪恶人员给我写的“保证书”,以及我说的一切“不修炼大法”和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强迫我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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