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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彦钗 2010年2月3日 2008年8月6日晚,我被公安局、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8月16日,我走出拘留所时,警察让我在“衣物拿齐”的单子上签了字。出来后,女儿告诉我,她给我写了“不去北京”的保证。现在回忆起来,这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严正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所签的字,及女儿代写的“保证”等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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