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新有
以前我由于学法不深、法理不清,在邪恶的迫害面前,在高压下,我违心的说了、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写了“保证书”等。我特此声明这一切全部作废。我决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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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2/9/217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