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沙永之、王红、朱娜、郑玉玲
我们以前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勇猛精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4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