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学兰
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我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特声明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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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4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