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娟
在1999年恶党疯狂迫害大法时,自己学法不深,怕心严重,并且还写了“不修炼的保证”,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现严正声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2/10/217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