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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桂芳 2010年1月5日 二零零零年,由于对大法认识不清,在邪恶的迫害下、警察让我“签字”。我当时也不明白,就“签了”。现在才明白,我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我错了。我要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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