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晓巍
派出所让家人写的“保证”作废。我一切不符合法的语言和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4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