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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叶良水 2010年1月 我老伴是在九八年得法的,她九九年退休后到外地带孙子。我在学校任教时(常人,没修炼),校长要我代老伴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我没经她本人同意,便写了“保证书”交给校长。我退休后也走進修炼法轮大法道路,认识到以前写的“保证书”是错误的,现在我在此严正声明: 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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